合肥倡议拒绝“天价”月饼:减少包装材料过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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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此外,各商场、超市、酒店、餐厅、电子商务平台等经营者,要自觉遵守《公告》有关规定,维护市场良好秩序。同时,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绿色消费观念,坚决抵制过度包装和奢靡
此外,各商场、超市、酒店、餐厅、电子商务平台等经营者,要自觉遵守《公告》有关规定,维护市场良好秩序。同时,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绿色消费观念,坚决抵制过度包装和奢靡之风,主动参与监督。消费过程中若发现重点商品过度包装、“天价”月饼、蟹卡蟹券经营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,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。(中新财经)
中新网9月7日电 合肥市发改委等三部门6日发布“拒绝‘天价'月饼 文明理性消费”倡议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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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国新闻网
倡议书提出,从事月饼生产、销售活动的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《产品质量法》《食品安全法》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价格法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,依法诚信经营,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。不得使用贵重材料,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。不得销售月饼馅料中有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的月饼,倡导不销售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的月饼。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、限制过度包装等强制性标准。鼓励使用绿色环保、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。
此前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遏制“天价”月饼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》(2022年第5号,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,明确将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。
倡议书明确,各商场、超市、酒店、餐厅、电子商务平台等经营者,要严格执行价格监管政策,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规定,经营者应当将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盒装月饼的交易信息,妥善保存2年,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。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,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,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。与住宿费、餐费等一并结算的,应当将盒装月饼单价及数量单独列示。
文章来源:《材料保护》 网址: http://www.clbhzzs.cn/zonghexinwen/2022/0907/1188.html